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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助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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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CNNIC规定对于某些属于涉及民事权益范围的名称,由于其在公众中的特殊影响力,如果被无权使用者注册为域名,将会给公众造成某种错误暗示。为了保护不特定网络用户的利益和公共利益,有必要采取一定规范措施。由于这些名称属于民事权益,应当由其权利人主张和行使,因此在正式开放二级域名注册之前设立一定期限,允许其权利人优先申请注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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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CNNIC将对提交“优先注册”的域名进行人工审核。因此,您提交的优先注册材料及说明除了客观外,还尽可能得以说服CNNIC的人工审核,获取该域名的注册保护,使其可以成为“优先注册”之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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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提交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,包括盖有公章的申请表、法人证明、相关权力证明材料等文件。有关证明材料将由注册服务机构交由我中心以人工方式予以审核。优先期内,如果申请注册的域名有冲突的,按照"先申请先注册"的原则受理申请。申请时间以我中心数据库中纪录的联机申请时间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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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 |
国家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名称; |
| 2. |
我国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的名称 |
| 3. |
我国高等学校的名称 |
| 4. |
我国新闻媒体名称,包括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电视台、国务院新闻办批准 的具有新闻采编权新闻网站 |
|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可以通过我中心网站查询申请审核结果。对于优先注册结果有异
议的,可以通过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予以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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